蓝潇潇 发表于 2017-10-1 14:27:40

南阳邓州的老赖”李新伟借款30万, 规避法院执行

(原标题:南阳邓州的老赖”李新伟借款30万, 规避法院执行)案情介绍: 被告李新伟因做生意周转经他人担保向原告借款300000元,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追要未还,后经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依法确认由被告李新伟偿还原告款300000万元及利息,被告李新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邓州市法院于2015年12月3日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李新伟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李新伟长期规避执行,至今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执行案号:(2015)邓法执字第671号失信被执行人:李新伟性别:男年龄:45岁立案时间:2015.12.03身份证号码:4129021972****0438执行法院: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书:(2015)邓法民三初字第3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邓州市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30万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邓州市花洲街道办事处南桥店居委会东后街路来源:天平邓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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