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康书记 发表于 2017-11-7 09:24:35

预警!预警!预警!邓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昨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受不利天气影响,预计我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根据要求,我市决定在11月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应急响应措施。


据介绍,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省气象台与专家组分析研判,预计我省11月3日至8日可能出现连续6天以上的区域重污染天气过程。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11月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应急响应措施。预警解除时间将另行通知。


0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市教体局负责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减少户外活动。●市卫计委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0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使用。●控制排污单位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鼓励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03强制性减排措施
同时,市政府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实施黄色预警响应减排措施。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监督各企业落实限产、停产,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在达标排放基础上再消减30%以上;环保部门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住建部门负责监督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实现100%覆盖,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城管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交通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扬尘治理,防止施工扬尘污染。


此外,我市还将采取农作物秸秆禁烧,城区树叶、垃圾等禁燃,城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等措施。市攻坚办组织十二个督导组,对各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及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好“三单”制度,确保当天发现问题,当天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移交市纪委监察局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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