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州市中心城区原《土地使用权证书》 免费换发的通知
邓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关于邓州市中心城区原《土地使用权证书》
免费换发的通知
自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市陆续为中心城区的单位和个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书》,但原证书记载的坐落、界址信息较为简单,且缺少坐标信息,在当事人办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时,造成很大不便。为保证土地使用者权利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原《土地使用权证书》换发事宜通知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证换发范围
不动产统一登记前(2016年9月25日),我市中心城区(东至北京大道东1000米,南至南二环路南500米,西至西一环西500米,北至湍河)范围内已依法登记且我局已存档的各类《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土地使用权证换发流程
不动产权利人持下列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免费(免登记费、工本费)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1.身份证明材料;
2.原《土地使用权证书》;
3.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表(测绘单位提供)。
办公地址:邓州市综合服务中心九楼(新人民路幼师新校区东1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377—66085989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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