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这个人因一只鸟被刑事拘留!您还在打鸟吗?
近日,河南省邓州市森林公安局在办理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时缴获雀鹰活体一只,经初查,鹰隼身体无外伤,考虑到天气寒冷,12月13日下午将该雀鹰移交南阳市动物园进行救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贩卖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1只就构成刑事犯罪。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邓州警方刑事拘留。
下一步,邓州市森林公安局将持续高压态势,继续发挥工作职能,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和打击违法犯罪力度,坚决杜绝在辖区内出现非法猎捕、贩卖和食用各类野生动物行为,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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