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人民网北京12月5日电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拟定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今天发布,征求意见时间至12月12日。按照这一方案,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征求意见时间至12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5日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刊载在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政府网站。
改革方案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改革方案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支持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