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晖瑶 发表于 2011-1-13 22:00:31

女孩4岁教书34岁领退休工资 相关单位无责?

近段时间,湖南省邵东县学生罗彩霞被当地公安局政委的女儿冒名顶替一事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据相关报道,相关责任人已受到相应处理,当事人也到法院起诉要求经济赔偿。然而,发生在南阳邓州的“顶替门”事件(详见http://www.474150.org/bbs/thread-13047-1-1.html)结果却令人寻味。

  事件回放 女孩4岁教书

  20年前,邓州市一名民办教师因家庭原因向所在学校请假外出,而自己留在学校的一切个人证件、资料被自己曾经教过的学生移花接木顶替。按照被顶替的档案资料计算,顶替人实际年龄4岁即开始教书育人,34岁退休后领上退休工资。目前,该顶替人风华正茂已经退休,享受着退休教师的一切待遇。让被顶替人气愤的是,顶替者不但顶替了教师档案资料,享受着“她”的待遇,而且通过重重关卡,将“她”的身份也变更“挪用”了。被顶替者没了户口成了“黑人”,顶替者却拥有两个身份。

  处理结果 顶替者工资停发

  5月18日,记者回访时得知,在3月25日,邓州市人事局、教育局联合出台了调查后的处理意见:立即停发程传霞以杨改勤之名所领的退休金;对于程传霞使用“杨改勤”的名字和相关档案资料这一侵犯人权的做法,此案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而该意见未对涉嫌造假的相关单位教育局、人事局、公安局作任何处理意见。

  而在此之前,该市纪委领导已作出批示:“请邓州市人事局会同教育局,进一步核实情况,拿出处理意见并与当事人见面,限一个月处理完毕。”然而,两个月过去了,邓州市相关单位均没有任何回音。

  对于此处理意见,杨改勤表示不服,“肯定还要上告”。

胶东老方 发表于 2011-1-13 23: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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