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某小区被停水?自来水公司违规收取上百万费用?真相来啦!
9月26日,有网友在邓州市人民政府官网部门信箱留言反应问题:邓州市自来水公司违反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违规收取改费用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94号)已在2020年6月1日实施,邓州市自来水公司在蓝湾嘉园仍然违规收取改造费535元(含水表325元.表箱80元(多户共用).63阀10元.表前阀25元.其他配件30元。人工费水泥沙砖45元.拆装费20元),并可能存在共用设备重复收取费用,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停止供水。其行为违反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中第四章25.26.29条;第五章33.35.36条。若蓝湾2000多户居民全部缴纳,其涉及金额上百万。
9月29日,自来水公司回应:关于蓝湾嘉园用户反映回复:根据《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94号),邓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蓝湾嘉园居民小区2008年建成,2009年9月城区自来水管网升级改造将自来水供水管网敷设至小区南院墙后,多次与小区物业联系自来水对接一事未果,期间蓝湾嘉园小区居民因水质问题多次反映,特别是2016年底丹江水覆盖城区后,居民使用自来水的呼声越来越高。
2017年自来水公司与蓝湾嘉园小区再次联系对接用水事宜,业主要求抄表到户,但无人牵头,因蓝湾嘉园小区使用自备水多年,供水设施老旧,漏失量大,依据有关规定小区内部管网和水表等设施需进行改造(依据附后),2017年 6月17日自来水公司、蓝湾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等多方在蓝湾召开协调会。
自来水公司随后对蓝湾嘉园小区做出施工改造方案和预算。2017年年底前为了让小区广大住户早日用上丹江水,自来水公司加班加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使小区在春节前先用上了优质丹江水。由于临近春节时间紧、任务重,至使小区内部管网和水表等设施没有改造。
根据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份小区的每月抄收情况,发现总分表行止相差三分之二(总表85468吨、分表28395吨,回收率为33.2%),水表运行不正常和管网漏失率原因,造成自来水水费欠收和大量水资源浪费。2018年4月18日,自来水公司提前对蓝湾小区用水设施改造事宜进行了通告,2018年5月21日开始对该小区进行水表更换改造,每户收费400元。
附件:一、根据国家技监局量发374号文规定,口径为15-25mm 的生活用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年、口径为25-50mm 的不得超过4年,到期要轮换。(该小区水表使用已达十年)。
二、按国家质检总局《计量检定规程》的相关规定,水表要3年一检,包括总水表和分水表。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水表要进行更换。
三、国家相应的检测机构规定,我国的水表需要六年更换一次,假如水表超过使用年限,水表内的水垢和水表内件磨损,可能会出现计量不准、水表灵敏度下降的现象。给供水企业或用户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也不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对计量用具定期检测的规定。
来源于: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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