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州某花园延期交房,官方给出具体回复...
《关于世纪花园延期交房》网友留言:你好,我是世纪花园业主,2021年6月一号就是合同交房日期,打电话问售楼部,一开始说延期到8月份,后来说10月份,今天又通知说年底交房,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心里没底,不会这样一直拖而导致烂尾,求助政府能帮忙,监管部门能落实下去。买房子两年多,一年到头在外面,回家了没有个落脚点,老是住亲戚家,没地方住,很着急。希望领导能够看到,感谢。中共邓州市委邓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局回复;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邓州市房产管理局进行了认真查处。接到网友反映问题后,房产管理局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经与开发企业联系了解,目前造成延期交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疫情严重造成停工;二是银行收紧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额度,造成资金困难;三是按照市政府要求扬尘治理,环境检查通知停工。目前,开发企业承诺在2022年3月15日前交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开发企业延期交房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购房人与开发企业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延期交房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鉴于上述:当事人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渠道,依法依规要求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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