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一村民家中出现“不速之客”,谁料竟是……
近日,邓州市公安局赵集派出所接到辖区黑白洼村一村民报警称:其家里跑来了一只野鸭子,请求民警前往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村民家里,民警发现这只小动物与家养鸭子形态相似,但羽毛颜色不同,经检查,发现并未受伤。随后民警把这只野鸭子带回派出所精心照料,很快就恢复了精神。经森林警察大队民警鉴别,认定这只“野鸭子”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绿头鸭。随后,民警驱车至七里河边将其放生,使其重回大自然的怀抱繁衍生息。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群众: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的朋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呼吁广大群众,珍爱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平衡,切勿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猎杀野生动物。 一盘美味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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