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康书记 发表于 2021-11-25 11:50:02

邓州:关于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公示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4月17日受理了邓州市人民法院工会委员会申请的唐声峰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唐声峰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伤(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科)联系。举报电话:0377-62287528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1月24日拟认定工伤职工
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名称:邓州市人民法院
职工姓名:唐*峰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1381197010***170
事故简述:2019年10月23日19时30分唐声峰下班,约20时回到家中,23时唐声峰妻子听到客厅有剧烈响动,起床查看发现唐声峰跌倒在地呼叫无反应,遂拨打120到邓州市中心医院抢救,2019年10月24日01时15分,唐声峰经抢救无效死亡。
工伤认定公示二、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10月22日受理了裴营乡中心学校申请的唐保胜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唐保胜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伤(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科)联系。举报电话:0377-62287528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1月24日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裴营乡中心学校职工
姓名:唐*胜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02197512***012
事故简述:2021年10月9日7时40分,唐保胜骑电动车到裴营乡寇营小学上班,8时17分拿刀砍下教学楼前梧桐树枝条,扔进操场旁边的垃圾池,8时35分,小学三年级学生下课后看到唐保胜倒在操场东北角地上,立即报告小学一年级老师邓晓燕,邓晓燕走近发现唐保胜躺在地上,呼叫无应答,返回班级喊来学校老师,教导主任耿山河到现场后拨打120急救电话,2021年10月9日9时30分,唐保胜被送往邓州市人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2021年10月9日10时10分死亡。
工伤认定公示三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10月25日受理了邓州市公安局申请的卢阁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卢阁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伤(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科)联系。举报电话:0377-62287528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1月24日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邓州市公安局
职工姓名:卢*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021979092***30
事故简述:2021年10月1日20时左右,卢阁到汲滩派出所值班备勤,当晚在单位住宿,2021年10月2日12时,厨师做好饭,通知卢阁到灶上吃饭,打电话没人接,让值班协警于新洋去办公室察看,发现卢阁倒在办公桌旁边地下,呼叫无应答,拨打120急救电话,2021年10月2日12时47分,卢阁到邓州市中心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2021年10月2日13时50分死亡。工伤认定公示四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9月26日受理了邓州市人民法院工会委员会申请的王琪琳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王琪琳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伤(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科)联系。举报电话:0377-62287528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1月24日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邓州市人民法院
职工姓名:王*琳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301965112***13
事故简述:2018年3月30日,王琪琳正常上班,当晚21时左右回到家中,2018年3月31日9时许,被同事发现猝死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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