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事 发表于 2013-4-18 10:44:12

信托业最大限度的突破:200份,就可上市流通

11月初的一次会议上,北京國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北國投)总经理王晓龙首次对外披露了“链式信托计划”。

  这项计划由多家信托公司联盟发起,采用主信托——子信托形式,每份信托都在200份的范围内,但是总的规模可以成倍扩张,这适合资金需求量大的客户。据悉,北國投设计每期发行规模为5亿-10亿元。

  除了对200份铁条的突破之外,该计划还设计引入网上交易、做市商制度、银行质押、劣后受益人等,通过“受益人大会”表决可以延长信托期限。

  “这是一次对现有信托领域创新方式的集中演练。”一位不愿具名的信托业内人士评价说。随着212号文和银行放松信贷的围追堵截,信托业的创新也不断地在深入。

  重庆國际信托投资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孙飞认为:突破200份,可上市流通,这是中國信托业创新的两个方向。而北國投的“链式信托”计划在两个方面都有了重大突破,这也可能是目前环境下最大限度的突破了。

  不仅是多家信托公司的联盟,“链式信托”还联合了5家大型房地产商,信托资金预备投向三个领域:土地一级开发、二级开发和成熟物业。因此,业内称这種“链式信托”为准房地产产业基金。

  思源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李國平感慨:“面对这样的安排,不知该拍手,还是该叹息——仅是一个200份的限制,为了突破份额限制,做大资金规模,信托公司不惜把自己千挑万选的好项目与他人分享。”

  渴望平等待遇

  11月1日施行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号令),使银行个人理财形式的信托业务合法化。2004年这一业务就红极一时,仅光大银行当年就发行了170亿元理财产品。

  2号令主要是心理层面的震撼,中國信托业协会会长王忠民说,目前对我们业务层面影响还不大。银行对这種本质上的信托业务,可承诺保底收益,可不受份额限制,还可以通过四通八达的网络异地发行。而以“代人理财”的信托公司的待遇,却有天壤之别。

  银行人民币理财业务最低认购资金为5万元,而信托公司虽然也可以以此为起点,但是受制于200份的限制,为保障一定的规模,其单笔资金通常在几十万,几百万;银行可以承诺保底收益,一般是同期存款利率,而预期的最高收益率也一般在3%上下徘徊,而信托的预期收益率多在4%以上,高的接近7%,但不是固定收益,二者针对的是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目标人群。

  即使同样的资金用途,比如购买國债,信托和银行提供的回报率不同,分别是4%和2.5%,孙飞认为:“信托收益是被逼高的,在目前环境下,信托只能专为高端客户理财,如果不提供诱人回报,难以吸引这些大笔资金。”

  但是,一旦200份的限制放开了,信托也会眷顾低端客户,届时银行和信托就要针尖对麦芒了。

  他代表协会呼吁监管机构给予信托公司平等待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更多的信任信托公司。

  替补出局

  2004年是信托业的最好时光,121号文以及后来的宏观调控,房地产公司的融资陷入了困境,房地产信托借此着实火了一把。一位信托老总说:“充当银行的替补角色,那时候找我们好项目太多了,分身乏术。”

  好时光维持到9月以前,房地产信托占了信托公司业务的60%以上比重。随着212号文9月的施行,如火如荼的房地产信托戛然而止,其中贷款性质的融资几乎销声匿迹,信托处境又回到从前,“银行信贷又放松了,四证齐全的公司现在不愿找我们了”。

  2004年年底,银监会发布了《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但到今年年中,讨论渐归平静,《办法》也迟迟没有出台。

  《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有条款:总募集资金规模在5亿元以上,单笔投资100万以上的,可以不收200份的限制,但同时对信托公司的资质有要求——过去两年连续盈利且信托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60%以上,并规定募集资金期限不低于3年,必须进行组合投资,不得将资金运用于单个不动产或其经营企业。该条款被信托业界寄望以做大房地产信托的规模,而如今已经时过境迁。

  一些信托业者对当前的报备制度颇有微词,认为实质是审批制,实际上完全不受3个月的限制,相关规定形同虚设,在具体审批时不断增加条件,一事一议,执法随意性很大。

  对此,王忠民认为监管者是在有意放慢节奏,控制总规模,等年底银监会给各家信托公司的评级结果出来,再确定“谁吃药,谁吃肉”。

  目前,信托公司还未接到报送评级材料的通知。

创新方向

  王忠民指出,当前信托产品在信用关系上有缺陷,不是一个可以持续的产品。信托产品被看做是固定收益存款,信托到期时,投资者只接受现金,不接受抵押品,而监管部门也这样看,于是处理原则和《信托法》精神背道而驰,最终由信托公司承担全部风险。基金还允许低于净值,为什么信托业要包赚不赔?

  反思信托公司过去孤注一掷的操作,这位行业协会会长指出,在信托制度成熟的國家,信托的风险主要是道德风险,比如挪用资金、不履行尽职义务。中國的信用风险要可怕得多,信托公司也应该小心谨慎,把规模控制在可以自救的范围内。

  孙飞认为,当前信托公司面临两个升级的要求:一是从被动融资转变为主动理财,即发展基金型信托理财模式,消除原有的信用风险,还原信托的本来面目;二是盈利模式从佣金收入转向投资收益。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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