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hang120814 发表于 2010-10-10 05:34:17

检举信

检举信
邓州市公安局、邓州市政法委、邓州市人大:
今向您处举报地痞、恶霸、劳改释放犯、累犯、鱼肉百姓、横行乡里的严重黑社会组织者王占绪违法犯罪情况,望依法惩处,为民除害,保一方平安。
王占绪,男,生于1969年,汉族,住邓州市刘集镇钱集村九组人,因寻衅滋事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因敲诈罪被批捕在逃。现分类举报其违法犯罪情况以下:
一、 寻衅滋事、故意殴打他人
1、 1997年7月23日,王占绪率众十数人持大砍刀于一天夜晚闯入邓州市古城路个体户刑立铁、刑立学兄弟砍伤,构成轻伤。二刑在邓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王占绪又率众闯入医院持刀行凶,进行恐吓,造成极大恐慌,影响恶劣,此案已报邓州市西关派出所,王占绪待人逃之夭夭,此案不了了之。
2、 2007年11月份,王占绪因与窦金豹、赵先玲、钱付胜为摇单双时,王占绪认为上述几人作弊,利用武力逼迫、敲诈窦金豹、赵先玲伍仟元,此事有窦金豹、郭建广、赵先玲等人证实。
3、 2008年8月份的一天,王占绪光天化日之下酒后在刘集镇计生办门前,持刀将窦金豹砍伤。
二、 非法占有、倒卖集体树木、土地
1、 2003年春,王占绪率歹徒十数人,将刘集镇钱集村九组路旁成材树木未经任何机关批准,将120棵成材杨树砍伐,以一万余万的价钱贱卖给钱其战,干群迫于其淫威,敢怒不敢言,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犯罪。
2、 2008年秋至今,王占绪利用其黑恶势力,将刘集镇钱集村九组路边耕地十余亩非法占有,分成了64间宅基地,以每间8000元的价格倒卖,非法获利50余万元,广大干群敢怒不敢言,其行为触犯刑法,非法占有耕地,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被举报人王占绪十数年来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敲诈勒索,无恶不作,系刘集镇的黑恶势力,现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为了保一方平安,惩治害群之马,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应予以从重从快打击。

举报人:刑立学 王国敏
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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