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96818939 发表于 2011-5-18 03:47:11

邓州市人大 代表视察调研中学生校园内犯罪问题

随着青少年犯罪现象的日益增多,中学生校园内犯罪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近期,河南省邓州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大 代表对邓州市人民法院少审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发现中学生校内犯罪的主要特征较前些年有较大变化,希望引起教育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青少年社会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犯罪类型突出在四个方面。2008年至2010年,该市范围内在校中学生(包括初、高中学生)犯罪案件共43件95人。虽然刑事犯罪的在校中学生案件逐年减少,但犯罪类型却呈现集中态势,主要表现为:寻衅滋事犯罪,占案件数量的37%、占犯罪人数的56%。逞强好胜,唯我独尊。如:市某高级中学丁某因与被害人有矛盾,便纠集王某、纪某等7人持钢管、刀将被害人身体多处砍伤,结果触犯了刑律,这7人全部是在校高中学生;抢劫犯罪。占案件数量的37%、占犯罪人数的22%。行为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2008年4月,某高中女学生张某,所谓看一女生“不顺眼”,就对其拳打脚踢,后又抢走一部手机、一个MP3。某初中学生唐某伙同郭某、钟某多次到网吧抢劫;故意伤害犯罪。占案件数量的9%、占犯罪人数的6%。容易冲动,不计后果。某乡一中学两个同年级不同班的学生丁某与秦某,下课洗手时因不慎将水溅到对方身上,因此发生口角,丁某不服气,说“晚自习放学操场上见”。放学后二人来到操场争吵后继而厮打,厮打中秦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朝丁某心脏刺去,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案中一方付出了生命代价,另一方失去了人身自由,给双方的家庭也造成巨大痛苦;盗窃犯罪。占案件数量的4%、占犯罪人数的6%。自制力差,难抑诱惑。某重点高中高二男生王某,学习成绩非常优秀,作为本班课代表,下课时到老师办公室送作业,见老师不在,就将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手提包揣进怀里回到教室。本市另一重点高中学生孔某、袁某等5人在网吧上网时,多次实施盗窃。

  犯罪表现有两大态势。其一呈团伙性。从邓州市人民法院少审情况看,近年来,在校中学生团伙犯罪发案率比较高,共审结18件70人,团伙犯罪占整个中学生犯罪案件总数的41%。表现为“哥儿们”义气十足,为了满足好胜心而结伙犯罪。如:去年5月,杨某在某校门口与他人发生口角后,便纠结丁某等二十余名学生携带钢管、片刀,追逐殴打被害人,其中7人受到了刑事处罚。其二多突发性。大多数犯罪的中学生事先并无明确的侵害目标或行动方向,仅仅是在受到某一件事的强烈刺激后,实施犯罪行为,有时甚至因为一句简单的粗话或一个所谓“看不惯”的动作而导致激情犯罪。某校学生饶某与同班同学孙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后,纠集葛某等人与孙某发生厮打,给孙某带来了伤害。究其原因:一是法律常识严重匮乏。在校中学生虽然具备了一定的文化基础知识,但其辨别是非能力弱、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能力差,法律常识比较匮乏。有的学生在接受审判时,认识不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违法,更谈不上是犯罪。2009年,某中学一初中生张某伙同郭某到本校同学寝室内,采取暴力和胁迫手段,强行搜掠学生钱财。在接受审判时他们还天真地认为“我想着是玩的”。二是家庭背景比较特殊。从犯罪行为人的家庭及社会背景来看,这些在校中学生多系农村学生,其中18%系父母离异或丧失单亲的残缺家庭,父或母素质低下,生活水平差。而另一小部分家庭虽然物质条件比较好,但他们只注重物质而忽略了精神需求。其共同特点是缺少亲情温暖,家庭教育不当,缺乏家庭监管,家长根本没有去管孩子或者不懂如何去管,甚至根本管不了孩子,导致这些中学生经常出入社会不良场所,结交社会不良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性,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预防犯罪亟待加强。人大 代表们在视察调研中指出:在校中学生走向犯罪既让我们惋惜,更让我们深思。导致他们犯罪的因素有很多,预防在校中学生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形成建管齐用,疏导并重的工作格局,努力铲除不良场所、不良文化的影响,创造一个健康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文化环境,促进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是今后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努力的方向。一要引导家长对在校中学生的情感教育。正确的家庭教育是未成年学生最基础的认知能力接受方式。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为长辈应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树立起正直诚信、守法负责的形象。家长要充分发挥教养功能,纠正陈旧观念,既要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又要关注孩子性格健全的培养。二要强化学校对在校中学生的法制教育。青少年时代对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学校则是传播知识的摇篮,也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平台。学校要定期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多做有关法律常识的宣传普及活动,还可组织学生观摩少年法庭法庭庭审、组织“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学生亲身体会法律的威严。通过对在校中学生的法制教育,一方面为其潜在的犯罪意识敲响预防警钟,另一方面让他们学会自救能力,敢于及时揭露犯罪,善于同校园内犯罪行为做斗争,从而减少犯罪的发生。三要做好“问题在校生”的帮扶工作。积极探索预防在校生犯罪新思路、新问题,既要注重犯罪心理研究,又要在未成年学生一经出现犯罪苗头时,能及时挽救,把犯意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送温暖、“希望工程”等活动,对经济困难造成辍学的学生、“问题在校生”解决实际问题。对于特殊家庭、经常违反校规校纪的问题青少年在帮扶时,应引入心理关怀,发挥志愿者的作用,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用亲情式的抚慰引导他们走出心理误区,健康成长。四要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社会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专项治理,坚决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法分子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公安、文化、工商部门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整治好学校周边环境,坚决铲除不良文化环境,取缔“黑网吧”,特别要加大对宣扬色情、暴力、恐怖、封建迷信的图书音像制品、声讯台的治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给未成年学生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徐冬丽 发表于 2011-5-18 04: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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