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省直管县权限目录达603项 于今年6月1日生效
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6日讯 东方今报报道: 昨天,东方今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将603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省直管县,并已于今年6月1日起生效。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决定赋予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10个省直管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且,权限目录高达603项。
据介绍,被赋予省直管县的603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分别涉及发展改革、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财政、民族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商务、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审计、外事侨务、地方税务、工商和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统计等各个部门。
具体包括,保障性住房项目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报;县(市)法院审判法庭、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公安看守所及拘留所、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等公检法司基础设施项目申报;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并申报;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案件等刑事案件管辖;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等。 有一段时间没回邓州了,变化很大吧! 支持邓州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
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豫政办 〔2011〕6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发〔2011〕7号)关于赋予试点县(市)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试点县(市)要在履行原有职能的同时,做好新赋予权限的行使工作。省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豫发〔2011〕7号文件和本《通知》精神,对本部门有关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凡不一致的,以豫发〔2011〕7号文件和本《通知》为准。《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自2011年6月1日起生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详细参看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enan.gov.cn/zwgk/system/2011/06/30/010256129.shtml 邓州市应该规划未来十年蓝图,让投资商能看到未来。:) 好,政策更灵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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