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邓州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关于在全邓州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的公告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打造邓州餐饮品牌,提升邓州餐饮文化品位,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应符合下列条件:
1.证照齐全,做到亮证经营;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且达到食品安全B级(含B级)以上水平。
2.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员(师),有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食品原料购进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制度。
3.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穿着统一浅色洁净的工作衣帽,个人卫生符合相关要求。
4.所有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必须安装纱门纱窗、塑料垂帘或风幕机等,餐厅及操作间等部位须悬挂诱蝇灯,下水道出口处设有金属防鼠隔栅,操作场所排水沟用有网眼孔径小于6㎜金属隔板。
5.食品原料粗加工、热加工、餐具洗、消毒等场所无交叉;地面平整、不渗水,加工操作区墙壁从底至顶全部铺设浅色瓷砖,天花板应由防腐、防水材料制成,有一定坡度。
6.必须配置与使用的餐具数量相匹配的专用消毒设施,如:洗碗机、消毒柜、消毒池或热力消毒设施等,有足够、有效冷藏(冻)设施,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在2016年元月底前向邓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创建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发放统一匾牌,并在电视、广播及网络上进行宣传。
邓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 27 日 必须首选! 呵呵 赞个 很好 呵呵,想凑够十五个字,数数好像不够 留名 昨天有人说我穷,我站阳台上想了一个晚上
究竟是谁
走漏的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