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放钱 发表于 2016-3-10 09:44:00

受害人段建锋在邓州市龙堰街经营早餐生意,侵害人黄陈毅(湖北人)在受害人的隔壁经营 ...受害人段建锋在邓州市龙堰街经营早...

受害人段建锋在邓州市龙堰街经营早餐生意,侵害人黄陈毅(湖北人)在受害人的隔壁经营窝子面生意。2016年2月27日上午10时许,侵害人无故召集黑帮人员10多人分乘4-5辆小车,来到受害人经营的早餐店行凶。这些黑帮人员手持铁棍、钢管、钢鞭来被害人门前说把门关上,去给对方道歉,不然要打死你们。先是把受害人的儿媳妇王利芳按倒在地,拳打脚踢,受害人妻子赵春红见状,上前阻拦,也被侵害人黄陈毅一脚踹倒在地,顺手拿把凳子砸在受害人赵春红的头上,顿时头破血流。这时,受害人段建锋见状,急忙上前阻拦,却被一群人手持钢管、铁棍、钢鞭围殴,受害人在情急之下,顺手在桌上拿起一把切馒刀进行自卫。在此期间,受害人赵春红看到一群人围殴其丈夫一人,情急之下也顺手拿起一把凳子乱抡。受害人段建锋、赵春红都被打的头破血流,受害人王利芳也满脸是伤,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些行凶人却驾车扬长而去。被害人10点40分左右报警,到大约30分钟后,龙堰乡派出所民警到位,可是黑道们已驾车扬长而去。
综上所述,侵害人黑帮头子黄陈毅无视国法,光天化日下召集黑社会成员10多人到受害人家里行凶,造成受害人段建锋、赵春红、王利芳3人轻微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寻衅滋事,而受害人在被侵害过程中一直处于自卫,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各位同仁能帮忙呼吁严惩行凶者!!!! 本乡人在自家门口受到外乡人的欺负,还有天理吗???


jamzn 发表于 2016-3-10 09:44:45

我是邓州的我以前也开过饭店,叫同行打过,咱们家都是欺软怕硬,专门欺负人家外地人,自己都想想,人家湖北人有几个像咱们家一样,还有白落那边装逼的多,都是求皮,还把自己当黑社会,窝里横什么本事

hi360 发表于 2016-3-10 10:03:39

相邻生意,互不相让,睚眦必报,都是好人?只有警察是坏人

edpoon 发表于 2016-3-10 10:05:09

到底是谁打谁了

91program 发表于 2016-3-10 10:09:36

花生

fbiking 发表于 2016-3-10 10:10:46

跑到家里打了,直接整死一个再说

路人甲 发表于 2016-3-11 06:27:56

   要我非弄死一个

邓州 发表于 2016-3-11 10:45:48

路人甲 发表于 2016-3-11 06:27
要我非弄死一个

兄弟,可不敢乱搞!要坐牢的

泡泡游侠008 发表于 2016-3-14 15:43:06

人在最悲痛、最恐慌的时候,并没有眼泪,m.114zw.la/qizu/眼泪永远都是流在故事的结尾,流在一切结束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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