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qg
发表于 2016-4-24 12:27:03
这个项目大盘子大,假如一旦停滞,估计再等十年二十年吧。
wixhpp
发表于 2016-4-24 12:27:26
原本的惠民工程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吧舆论导向扯到了卫生间去了。人大代表年年提,老百姓的呼声越来越高,强烈要求政府解决团结路的问题。为啥政府拖了这么多年没解决不解决?现在稍微有点了曙光和希望,那样的人就又出来了。
流浪的小鸡
发表于 2016-4-24 12:27:37
对了再次强调的是:
条例第二十: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订立补偿协议时,不得采用任何欺骗、威胁、暴力等非法手段。否则,该补偿协议无效。
二十一、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期间应当中止补偿决定的执行,以最终生效的司法裁判为征收补偿依据。【不过以政府和公检法系统的尿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什么的.....长路漫漫啊.....】
hahatc
发表于 2016-4-24 12:27:53
你觉得改造区属于农村,或者效区吗?如果不是,讲集体是不是不合适?
dh30024
发表于 2016-4-24 12:28:19
改造区自解放以来就一直属于市区,现在的户口性质,早属于城市,其所谓土地早征收,早已属于国有,所以你通篇讲国有和集体,有什么用?
xuol001
发表于 2016-4-24 12:29:00
http://tb2.bdstatic.com/tb/editor/images/face/i_f60.gif?t=20140803
sunjianan520
发表于 2016-4-24 12:29:05
关于集体土地。
如果被征地范围内有集体土地的请指出来,我会总结集体土地的补偿办法的。
或者你们自己去翻《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温馨提示:集体土地的审批和补偿范围及标准要比国有土地的复杂一点,其中涉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临时用地补偿等等相关计算。(我是真嫌麻烦,不过如果有集体土地的居民的话请告诉我我会帮你们计算的)
okida21
发表于 2016-4-24 12:30:44
路过帮顶
xiaomoon
发表于 2016-4-24 12:31:03
后来你说的,不得底于二倍,一倍的,请你仔细思考下想清楚里面的几个关键词语概念,一是棚户区,是啥意思,二是低档房屋,又是啥意思,团结路的大部分房屋又是属于什么样的房屋,价值几何。
adsfii77
发表于 2016-4-24 12:31:15
学习受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