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名君 发表于 2017-3-2 22:14:00

聚焦邓州交警乱作为乱罚款!

聚焦邓州交警乱作为乱罚款!在邓州市,交警错误认为低速四轮电动车、低速3轮电动车为机动车,美其名曰说低速4轮3轮车是"微型面包"车。安了个机动车帽子,名正言顺地说驾驶低速电动车需要携带驾驶证,没有驾驶证就给予罚款。笔者详细查看了什么是微型面包?国家规定:排量在1.0-1.3L,且有发动机装置,长度等都有规定。试问一下,低速电动没有发动机装置,零排量,且长度宽度都不是机动车标准。你邓州交警为何凭低速电动车重量超过40公斤,就定性为机动车、微型面包呢?邓州交警这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乱罚款乱作为,这种野蛮无理的错解机动车的牵强说法,值得邓州及被受害的所有驾驶低速国民用车的中老年们的深恶痛绝。是谁给邓州交警这么大的权利,人民群众是你们的衣食父母,是纳税者。在公安交警队笔者看到被莫名奇苗,无端罚款的中老年人们排着长长的队伍,怨声载道。有位老汉气得嚎嚎大哭,还有位老人身着破烂,手里拿着辛苦拉客挣来的500元,眼里充满愤怒,还有…。交警队询问室内一位老人说我的车,不是机动车呀。工作人员说:"车超过40公斤就是机动车"。老汉说:"按你们说法,百姓的电动自行车也是机动车了。工作人员说:"你处理不,不处理算了,反正你车在扣着呢?到签字的吋候,老汉说你怎么洵问笔录上写我驾驶微型面包。"不对吧?"我驾驶的是低速电动车呀!你给我改下吧?"工作人员不耐烦了说:"不改,你驾驶的低速电动车是微型面包"。交费处一会儿功夫有十几个被无端处罚的中老年人。从谈话中可知低速电动车绝非是机动车,若是,干嘛邓州交警不把证词中的"微型面包"改为低速电动呢,看来邓州交警罚款存在违规乱罚,乱作为胡作为!现国家提倡发展新能源,绿色环保低l碳出行,而在邓州在邓州公安局是如何做的呢?中央为了保护环境,投巨资买环保买生态,而你们却限制新能源,乱对渴望用上国民电车的中老人们痛下罚款之手!

流氓兔007 发表于 2017-3-2 22:23:46

支持楼主

wakuo.com 发表于 2017-3-2 22:25:50

并不是所有电动车就一定是非机动车。超过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就不属于非机动车,而属于机动车范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3.5条对“摩托车”是这样规定的: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    第3.6条规定:“轻便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从上述法律和国家标准的规定可以看出,设计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且小于50公里的电瓶车,达到了轻便摩托车的国家标准;设计最高时速大于50公里的电动车,达到了摩托车的国家标准,二者都应当属于机动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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