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来源:邓州贴吧 控诉人
本人控告生产队长段奇娃(段春奇小名)贪污如下:
一、生产队长贪污宅基地共34户,每户收取8800元,合计299200元。
二、我生产队总人口332人,没人只分地1.25亩,可是生产队长只有3口人却分地26.25亩。
三、关于生产队长里利用权势卖耕地建房,私人用钱。
四、生产队长利用权势给自己在一起好的群众占用基耕地建简民房不符合道理。
六、段奇娃贪污群众段海林粮食补贴钱。
七、淫乱社会治安,奸污三家群众老婆,第一个是段奇娃弟弟段峰义老婆,第二个是段怀燕的老婆,第三个是短宗德的老婆,现在三家男人都被段奇娃流氓**逼到外地打工,这样的**队长请问上级领导如何处理? 以上情况属实,请上级领导查明处理!
控告事实如下:
一、控告人,段晓明,男,生于1969年,邓州市龙堰乡王营村九组
二、控告人,段士讯,男生于1971年,邓州市龙堰乡王营村九组
三、控告人,段建云,男生于1982年,邓州市龙堰乡王营村九组
四、控告人,段士海,男生于1967年,邓州市龙堰乡王营村九组
被告人,段春奇,男,生于1967年,邓州市龙堰乡王营村九组组长,曾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一年。
控告事项:一重婚罪二贪污罪三非法倒霉土地罪
事实与理由,被告人自从2005年上任组长以来,将九组的大权独揽,此人不会会计没有出纳,10余年来一直没有向群众公布账目。
先后非法倒卖基本农田65亩,其中15亩非法卖给别人做墓地,自2014年至今已埋20多个坟。自2006年以来,先后将九组集体耕地租给段士讯、段俊岭、段士海、段荣玲等人耕种,租赁费却被组长段春奇贪污。
被控告人,道德败坏,20年前曾因伤害罪被判刑一年,出狱后不思悔改,勾引已婚妇女,破坏他人家庭,先后分别将村民段峰义、短宗德和段怀燕之妻霸占,鬼混后转移外地,被告人之子段义猛因抢劫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出狱后不以为耻,反而以坐牢的身份恐吓群众,父子二人横行霸道,欺压群众,使群众敢怒不敢言。
对于此事 试问地方镇政府的难道就不知情吗? 亲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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