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裴营乡一商户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报备,私自存储烟花爆竹被当地派出所依法查处,并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治安处罚。 2018年1月24日,邓州裴营派出所针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量增大的实际情况,为了消除因运输、存储烟花爆竹而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年,该所组织警力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民警重点查看了烟花爆竹销售点有没有安监部门发放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店内是否有消防安全设施,烟花爆竹储存量是否超量以及是否符合一证一点等情况。 当天下午13时许,当民警在裴营乡幸福村进行检查时,发现村旁一彩钢房内存储有40余箱烟花爆竹,房间内没有任何消防安全设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询问,该批烟花爆竹系该村村民曾某私自存放,民警当即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询问,曾某对自己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裴营派出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曾某做出行政拘留七日的治安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刘振伟 黄金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