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建强城市社区服务队伍,提升中心城区社会治理水平,经研究,决定由邓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全市共公开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60名。 二、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主要采取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4、在邓州市中心城区长期居住,且年龄原则上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截止2018年4月1日);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城市社区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被判处管制以上刑罚,正在执行或执行完毕未满5年的; 2、涉黑涉恶受到处理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的;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6、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检察院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 8、尚未退休的公职人员(下岗、失业等人员除外); 9、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程序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至29日(星期四),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106房间,联系电话:0377-62124231。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在中心城区长期居住的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暂住证或租赁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3份(用A4纸复印)。 3、应聘人员须填写《邓州市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