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中,通过建立五项机制,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截至目前,接受移交的问题线索达到97起,已经办结25起,共处理8人。 建立快速移交机制。畅通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问题线索移送渠道,对涉及党政机关、执法机关公职人员的涉黑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分办处置,优先办理。 建立快查快结机制。对查处难度较大、案情复杂、牵涉面较广的涉黑腐败案件,由邓州市纪委监委直接查处,实行动态跟踪,准确把握进展,及时与相关部门特别是公检法机关协调解决疑难问题。 建立信息会商机制。对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通过与政法机关会商,逐案筛查、深挖案件背后腐败问题,绝不放过一个腐败问题线索,坚决揪出每一个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 建立巡察监督机制。在开展巡察监督过程中,积极服务市委中心工作,把被巡察单位落实扫黑除恶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纳入巡察监督。 建立督查督办机制。会同政法、公安等有关部门,以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为重点,组织开展督查督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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