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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邓州市人大着力监督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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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4 09: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优先利用南水北调丹江水源,有效保护地下水,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确保城区居民用水安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9月分以来,河南省邓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城区自备井实施关停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为了确保工作成效,9月分,市人大成立了由常委会副主任吴国战为组长、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副主任为副组长的督促检查领导小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视察、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依法监督,跟踪落实,推进了城区自备井实施关停工作的开展。调查组对市政府所做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依法制定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市政府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河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6号令)》、《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第158号令)》、《关于强化城市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和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工作的通知(豫水政资[2009]7号)》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井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水政资[2016]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邓本地实际,制定了《邓州市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实施方案》。遵照“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优化配置、科学管理”的原则,实施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法关停自备井,增强全面节约用水,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意识,提高城市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管理水平,切实保护地下水资源。
——领导重视,周密部署。自去年市政府召开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动员会以来,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科室和单位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城区自备井关停的具体方法和工作程序。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分别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为成员的城区封停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城区自备井的关停工作。尤其是市水利局,为确保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对关停自备井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局封井领导小组负责相关部门的协调、汇报等工作,市节水办具体负责对符合封停条件自备井用户的自备井实施封停,对应封停而未封停的自备井,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2017年底将符合关停条件的自备井全部关闭。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广泛宣传邓州城区自备井关停的公告,提高城区广大自备井用户对自备井关停工作的认识。同时,组织精干人员,分小组、划片分包单位,深入每一家自备井用户中向他们详实说明开展自备井关停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向他们发送《邓州市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实施方案》,使关停工作的计划、步骤、程序和具体措施公开透明,并对使用自备井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登记,为封停自备井工作奠定基础。
——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涉及的范围广,取水用户多,关系到每一个取用水户的切身利益,工作开展的难度大。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不让进门、避而不见或软磨硬缠等问题,但为了提高对符合自备井关停条件的封填工作,水利局的同志们加大工作力度,以节水办为主体,组织精干人员16名,成立了封停自备井工作突击队,并配备车辆、摄像机、封井工具。对符合封井条件而拒不封停的自备井取用水户,在下达《限期关停自备井通知书》和《强制关停自备井通知书》后,仍不关停的实施强制封停;对应封不封的,在向市封停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的同时,根据水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按量按标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截止目前,对符合关停条件的99眼井,已全部关停。
市人大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在充分肯定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施工进度缓慢。二是资金未到位。从而造成过半任务没有完成,与方案规划的目标任务相差甚远。
为了确保圆满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市人大督查组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自备井关停工作运行机制,由于今年人事变动,建议重新成立关停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落实责任,多部门参与,分工明确,上下协调,实行统一行动的联动机制;对于特殊情况确需保留和辅助使用的要一井一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市政府领导签批;对于符合关停条件而拒不关停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强行关停;市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自来水水源置换速度;要对封存的自备井进行登记造册,需临时启用时,报请市水利局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封存的自备井进行巡查,对不经市水利局批准,而擅自启用已封存自备井的,将根据水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严惩。从而,使地下水资源得到切实保护。(河南省邓州市人大常委会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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