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 尊敬的金书记!您好!百忙之中打扰一下您!我的妈妈现在郑州市上街区这边,想看一下眼睛需要办什么手续,打电话咨询的话人数过多,得不到有效回应。 豫保通的话只是跨省,不知道省内怎么处理。回一趟家年纪大了也不方便。谢谢!此致!敬礼! 中共邓州市委邓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局4月29日回复如下: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已责成邓州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按照豫人社〔2017〕63号文件规定: 1、 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外患病,应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需转往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应由当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单,并按规定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登记备案。 2、参保人员患病到参保地外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需开具转诊单,但应按规定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登记备案。 3、邓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提供两部电话0377--66067922;0377--66058166进行非现场备案。 4、备案成功后,如在即时结报医院住院出院即可即时结算,如所住医院不能即时结算,出院后带齐住院资料回参保地报销。 欢迎你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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