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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事儿] 邓州市万客隆超市销售的1批次粽子不合格 被省市场监管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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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0 00: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9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向社会通告了邓州市穰东镇万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京鲁源洋生产的1批次散称粽子因检出糖精钠而被确认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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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0年 第52号

  为保障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增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粽子产品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现将检验结果进行通告。本期完成粽子抽检16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邓州市穰东镇万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京鲁源洋生产的1批次散称粽子,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21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二、处置措施

  本通告结果为初检结论,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无异议。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复检和异议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停止履行立即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邓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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