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邓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未检办案组在南阳市院和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规范化办案为中心,以标准化建设为着力点,努力推动未检工作创新发展,2019、2020年度未检工作均位列南阳市检察系统未检工作第一名。2020年12月被南阳市院表彰为全市优秀办案团队。
立足办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2019年以来,未检办案组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54件207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6件236人,相对不起诉16件32人,所办案件无一冤假错案。
通过审查案件,追捕11人,追诉5人,抗诉4人,法院改判2人,发回重审2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其中,在办理省院挂牌督办含21名未成年人的以常某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侦查卷宗50余卷,办案人员不辞辛苦,通过审阅卷宗,成功追加逮捕赵某某等7人,最终被判处二年至九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有力打击了犯罪气焰;同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通过落实未成人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最终该案被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优秀案件。
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的孙某猥亵儿童一案,得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由有期徒刑三年改为五年六个月,此案例入选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同时被中国女检察官协会评选为“检察机关办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例优秀法律文书”。提请抗诉的薛某某猥亵儿童一案,抗诉意见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薛某某刑期由一年零六个月改判为四年零六个月。岁某猥亵儿童一案,承办检察官准确把握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判断标准,将案件被害人由侦查机关认定的3名变为9名,最终因定性、量刑准确,入选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
理性关爱,推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双向保护
邓州市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变单纯刑事办案为办案与监督并重。将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理念贯穿未检办案始终,通过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起诉必要性社会调查工作等制度,落细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2019年以来,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共变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8人次,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通过帮教、跟踪,使得附条件不起诉的9人成功融入社会,再做贡献。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10人次,成功帮助2名未成年被害人。
延伸职能,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
未检办案组以督促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教育培训等行业利用职业便利性侵学生、教师虐童、无证办学等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2019年以来,未检办案组向邓州市教体局、文广旅局、公安局等共发出3份检察建议,分别就加强学校教职工及工勤人员管理、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教育、加强管理娱乐场所内未成年人陪酒陪唱、治理旅馆业性侵案件频发等方面提出检察建议,均得到了采纳和回复,相关部门专门召开专题会议,集中整治,取得显著效果。其中制发的2号检察建议被南阳市检察院评为“十佳检察建议”,并予以表彰。同时,开展法治进校园、各类巡讲活动30余次,充分利用两级院打造的优质课件,致力于实现偏远山区、农村法治宣讲全覆盖,受教育师生达50000余人,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制作了《疫情中的“法”与我们》《致青少年:保护野生动物,我们共同的责任》《校园防疫顺口溜》3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视频,组织拍摄了以“拒绝小利诱惑,远离电信网络诈骗”为主题的课件,努力促进未成年人遭受电信网络诈骗这一突出社会问题的矫治。其中,“拒绝小利诱惑,远离电信网络诈骗”主题课件入选南阳市院优秀法治课件,并予以表彰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