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高集镇明池村群众陈某来到邓州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刑事审判庭庭长周韬和法官助理吴卫峰手中,对他们严谨负责、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衷心感谢。 2020年11月,朱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行至高集镇明池村刘楼路口时,撞倒步行的被害人沈某,致沈某当场死亡。经邓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朱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邓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朱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被害人沈某的离世,使其家人受到沉重打击,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协商,释明法律关系,讲明诉讼风险,阐明利害关系,调解一直进行到当晚7点。次日上午再次组织了调解,直到11时终于促使被告人家属和被害人近亲属陈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 该起案件民事赔偿部分的圆满调解,既快速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又降低了案件执行压力,减轻了群众诉累,使群众“少跑腿,能办事”。
锦旗虽小,却承载着当事人对邓州法院执法为民服务态度的由衷肯定,更是对邓州法院公正司法工作理念的持续鼓舞。今后,邓州法院将继续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妥善审理各类案件,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及时关注、回应、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加快“四个邓州”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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