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3〕第1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3-02-20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士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部分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外,涉及汲滩镇河口村、莲花村、王营村、杨普德营村、杨庄村、曾庄村;白牛镇谷社村、娘娘庙村、秦杨营村、盛营村、土楼村、西刘楼村、薛营村;腰店镇黑龙村、麦仁店村、孙楼村、五龙村、赵李营村等18个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士地用于中广核邓州夏集200兆瓦风电项目(一期),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我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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