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hua568 发表于 2016-5-20 17:59:01

素质问题!

火山赤子 发表于 2016-5-20 17:59:07

这球货门都是傻逼,公园个玻璃碍住它事了?挡住它路了?都应该看守所蹲半个月!

xiaobao17 发表于 2016-5-20 17:59:13

素质是硬伤!

高手hyj 发表于 2016-5-20 17:59:22

热爱邓州,提高素质,人人有责。

yuxuan420 发表于 2016-5-20 17:59:25

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这种人不仅损人不利己,没素质!同时也暴露了是个法盲, 无知 粗暴 愚昧 愚蠢 附加两个字 可恨!人做天看,迟早会为他的行为所付出代价的!

316322301 发表于 2016-5-20 17:59:27

小编想表达个什么呢?这个杆子真直啊!

引擎的气息 发表于 2016-5-20 17:59:32

唉,无语

zzqj 发表于 2016-5-20 17:59:48

                                              5"                                                   

51qsx 发表于 2016-5-20 18:00:06

真他娘的毛弟抓,打死都活该

hdxsun 发表于 2016-5-20 18:00:15

今天媳妇和我干仗,吵到激烈地时候,我就想:我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要和女人一般见识呢?何况是自己的媳妇!我当时就道歉了,道完歉,她哥也把刀放下了,她弟弟的铁楸也放下了,她妹妹拽着我头发的手也松开了,她手里的擀面杖也扔到了地上,她爸拿出手机说道:棺材退了吧......看看,只要多沟通,生活还是蛮和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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